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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稿件来源:盐池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6-20 17:31:50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月1 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科学技术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3月8日向科学技术局党组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党组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吴忠市委、县委工作部署问题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有不足”的问题。一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周一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持续深化“5+X”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工作方面重要论述专题学习14次;二是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深化科技创新驱动工作相结合、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党组研究确定了“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中药材示范推广”三个专题,由分管领导带领各站所围绕负责的专题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对主题进行深化论证,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思路和落实工作的举措。三是制定印发了《盐池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主体中的生力军作用,提升企业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轻骑兵”作用,在杨儿庄、牛记圈等村开展种植养殖培训7场次,全面提升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2.针对“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工业发展政策措施,持续加大对企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出台《盐池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提高了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二是搭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先后发展科技创新平台13家,以点带面,不断助力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三是加大培育各类科技型企业。目前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4家,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4家,自治区科技型企业20家。四是针对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组织线上线下企业家创新精神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邀请吴忠市技术市场,盐池县技术市场专业人员对规上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有效提升了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创新意识及业务能力,目前归集2022年研发投入70322万元,预计2022年全县R&D投入强度达到1.2%。

  3.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规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定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学习内容列入干部理论学习内容,提高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着力提升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推动建设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社会环境安全稳定的法治政府;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依法加强行政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政府建设。

  4.针对“科技项目引领产业发展、服务‘三农’效益不够明显”的问题。一是完成对2022年已实施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项目跟踪督导,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新品种推广发放等形式累计完成培训10场次以上,直接参与农户500余人;二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印发《盐池县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及《盐池县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办法做好日常管理等工作;三是对2022年科技特派员项目“柠条生物发酵饲草料加工示范与推广”和“滩羊商品羊的养殖技术推广”实施单位进行约谈,并对其效益发挥及其辐射带动能力进行重点检查,确保项目效益发挥到位;严格审核把关新申报项目,截至目前,新推荐申报项目4个。

  5.针对“推动以甘草为主的中药材产业发展措施不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台了《盐池县2023年度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计划全年种植以沙旱生中药材为主的中药材8万亩,大力推动中药材产业发展;二是2023年计划建设4个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总面积 1200 亩以上。三是联合科研院所,正在积极申报项目,争取相关部门项目及资金,开展人工甘草、黄芪等全程机械化中药材种苗繁育、种植、加工等关键技术应用,努力提高中药材种植的经济效益,推动中药材种植面积的提升。

  6.针对“跟进重点项目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已安排专人对接“盐碱地下水微藻养殖项目”,及时跟进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重点项目按时完成建设。二是对上年度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协调推进该项目。

  7.针对“落实防震减灾职能有缺位”的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抗震减灾工作,加强对全县抗震危房改造参与度,根据区市文件精神要求,对接各个相关部门信息录入员,2023年对2022年度新建、加固工程进行抗震设防信息录入,我局对录入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二是开展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转发区市文件要求至相关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学校、基地申报创建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教育基地。全面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减灾相关文件及工作,结合5·12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等,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4次,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盐池县第一小学进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

  8.针对“改革任务安排部署不到位,推动力度不大”的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改革工作任务清单,将改革任务落实到相应站所、中心,确保改革任务工作有人抓、有人干。二是提醒约谈2023年改革任务工作责任人,建立改革任务安排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按期高效落实。三是对2022年负责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改革和立项管理改革的责任人进行提醒约谈,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推进力度。

  9.针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建立完善产学研科技创新新机制,先后与宁夏大学、宁夏农林科学院等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校地、校企合作。使前沿科学与企业深度融合,助推成果转移转化,目前已与河海大学、宁夏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达成合作。二是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成立了盐池技术市场及中介服务机制,引进宁夏宁企信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中介机构,为企业开展一对一的技术服务,有效提升了企业转移转化和技术能力,出台《盐池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目前已组织5家企业正在申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0.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盐池县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力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内容,不断深化党组班子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1次,召开干部大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1次,召开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及安排部署会2次;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2023年度党风廉政工作方案、总结、“三个清单”等重点工作内容进行审核把关,方案中明确工作人员、任务及完成时限等内容;三是加强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联系,及时邀请参加党组会议,及时上报方案、总结及“三个清单”等文件,主动接受工作监督,提升工作实效。

  11.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对党组成员开展提醒约谈,规范提醒约谈和谈心谈话要求,不断加强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防范化解,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局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切实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党组书记每季度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纪实进行检查,将结合半年工作总结,每半年听取一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责任落实。

  1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贴身’监督不够”的问题。主动加强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建立事前沟通事后汇报制度,党组会议召开前主动邀请参与“三重一大”等问题决策,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贴身”参与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等事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抓早抓小,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推动监督管理常态化;对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全力给予支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13.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持续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内控建设,已开展内控制度培训1场次,严格报销流程,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培训指导,切实规范党组会、局务会、干部大会等会议记录。三是经核实2021年11月30日记字23号凭证后附会议记录属于事前研究会议记录。同意支付研究会议记录已另行装订,已补齐。审计报告已收到。对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开展了提醒约谈,督促干部认真落实审核工作,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工作。

  14.针对“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约谈,加强业务培训力度,组织财务人员通过财政厅网站及时认真学习财务预算、结算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新财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对各项账务进行审核把关,切实规范账务处理水平;二是经核实2022年4月30日记字19号凭证中代扣专家个人所得税,已于2022年5月记字6号凭证中由银行代扣缴纳,已无法调账,今后持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财政局沟通,对未付资金进行了挂账处理。同时积极参加财政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能,规范操作流程。

  15.针对“项目验收管理有漏洞”的问题。一是加强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对原始凭证、单据细化审核,补充完善相关材料。二是根据《盐池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盐党农发〔2023〕1 号)精神,已启动盐池县万亩盐碱地规划,并严格按照验收细则对螺旋藻产业进行验收。

  16.针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集中整顿年活动“回头看”,针对未建立问题清单的站所,重新梳理建立,同时根据整改情况形成整改成果清单,结合2023年各站所工作,重新制定签订承诺书;二是对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提醒约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三是持续加强作风整治力度,结合今年开展的“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和“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梳理排查当前存在的作风问题,要求各站所建立自查问题清单,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认真开展,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

  1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担当尽责,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确定调研主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每年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4次。

  18.针对“内控制度未结合新要求及时更新”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了《盐池县科技局内控制度汇编》,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财务室以及党建办为主的验收组对内控制度内容进行审核,对过时和错误的表述及时进行更正;二是分别对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财务人员约谈,督促认真落实责任;三是举一反三,对已出台的政策进行自查梳理,力争不出现过时和错误表述。

  19.针对“巡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党组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督促支委班子成员认真梳理会前准备工作完成情况,确定党员参与情况,确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质量;二是加强党员管理,党员没有特殊原因的全部参加了组织生活会;三是党支部书记对现负责党务工作分管领导进行提醒约谈,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党员管理,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0.针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报销流程;二是对2020年6月支付“十四五科技规划”编制费5万元挂入其他应收款的问题,已用公用经费冲减挂账处理;针对2021年3月支付“生物质缓释土壤保水增肥剂分析”项目资金42万元未获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的问题,经与北京理工大学和北方民族大学核实,根据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第5条规定:科研院所不涉及应税的,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对方已出具无法提供收据的说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2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将民主集中制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充分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让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基本原理、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规范会议类别,坚持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和准备的原则,每位班子成员在集中讨论时充分发表意见,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议事制度,全面梳理明确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范围、规则,对议题内容、范围严格审核把关,以免会议职能、内容混淆;三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领导班子分工;四是加强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重大事项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不断规范领导权力运行。

  22.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压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认真学习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内容,牢固树立“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理念,重新梳理党建工作年度任务与科技、工信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把关,制定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四个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与措施做到一一对应,扎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互促。

  2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党组书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对一”谈话制度,会议召开之前,认真梳理会前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及党员参与情况,保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召开质量;会后及时将征求意见纳入整改问题清单,规范档案整理;二是加强党员管理,组织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全体参会党员制定问题清单,并及时交党建办归档。

  24.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党员义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党员承诺践诺事项,明确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承诺事项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定期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完成情况,督促认真落实;二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的管理,对身体条件允许、在县域内居住的退休党员,采取定期和特殊节点两种方式过党组织生活、开“三会一课”,对身体欠佳无法参加党组织活动的退休党员,安排专人送政策、送书籍、送关爱上门,对长期在县外居住的退休党员,建立微信群,加强沟通交流和教育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53-6012631;电子邮箱:nxycxkjj@163.com;通讯地址:宁夏盐池县解放街3号。

  中共盐池县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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